
瓜农刺死城管案开庭
发布时间:2023-11-30 09:32:18 作者:admin 点击:208 【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8月作出的起诉书,2018年7月18日,甘肃白银瓜农、王兄弟俩在兰州市某村路边卖西瓜时,与十余名城管队员发生冲突。期间,王持铁锤追赶城管队员,捅刺死者十余刀,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王氏兄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王被当场抓获。
采访对象提供的图案散发后,王氏兄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8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提起公诉。2023年4月,因王处于发病期,经鉴定不能出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部分。
新京报记者从与会人员处了解到,今天庭审的焦点是:一是王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第二,王在案发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上述人士称,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王犯故意杀人罪,是“犯罪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城管队员执法记录仪在事发时拍摄的视频,以及王的精神鉴定结果,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媒体报道,案发后对王进行了三次精神鉴定。前两个结论是王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第三个结论是他的刑事责任有限。
根据司法部2016年发布的《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障碍患者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在发生危害行为时,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明显减弱,但尚未达到丧失或者无能力的程度。”上述参与庭审的人士表示,庭审中,王的辩护律师提出,王刺伤被害人属于正当防卫,持刀追砍城管队员的行为超出正当防卫,但属于受刺激后精神疾病所致。从案发时的视频可以看出,双方人数相差很大, 王氏兄弟的处境非常危险。王在被城管队员殴打时,持刀捅伤受害人。
王的辩护律师也提出,对此前的三次精神病鉴定结果不予认可。根据王的既往史和会见时的精神状态,王正处于精神病发作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指南》,精神障碍者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受严重意识障碍、智力缺陷或者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的影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或者不能理解、预见自己行为结果的状态。上述参加庭审的人士表示,在庭审现场,王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案发后在看守所内做了许多荒唐事,包括自残、喊叫等。王未婚,案发后自称已婚并育有4名子女, 并认为“这证明王分不清现实和幻想。”
案发现场王父子的瓜车和城管执法车。受访者供图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庭审还审理了全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王爱文的刑事部分已于今年4月完成。今天,他作为共同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出席了庭审。
庭审中,三名被害人家属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氏兄弟定罪从重处罚,并要求及其父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约232万余元。原告与被告争议的焦点是王爱文及其父亲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知情人士透露,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王爱文及其父亲与本案三名被害人一死两伤的结果无关,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且是被害人主动挑起冲突,这是很大的过错,被害人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女生唱歌突然跑调查出恶性肿瘤


云米洗衣机推荐型号


套装女装夏季


搜一个荣事达全自动洗衣机怎么用


拜登发表声明悼念基辛格


外地女孩疑遭伤害街头崩溃大哭


凉鞋配袜子很奇怪吗


杨子黄圣依真人秀被质疑是剧本


防晒口罩防紫外线女


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分布式份额再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