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买农房、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5-02-24 09:59:10 作者:admin 点击:95 【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几位市民针对农村住房买卖及自建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这些问题涉及农村居民住房是否可以买卖、如何在原地基上修建自建房、以及宅基地批准书到期后是否可以继续修房等,引起了广泛关注。为此,泸县相关镇的官方给出了详细的回复,为市民解疑释惑。
首先,有网友“渔夫”提问:“泸县农村居民住房可以合法买卖吗?如果可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走哪些程序,准备什么资料?”对此,太伏镇官方回复称,农户在住有所居的前提下,其合法宅基地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然而,购买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要满足无农村居民住房的条件。在此过程中,农户需谨慎对待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出售方在交易房屋后将不得再次申请农村宅基地。
接下来,网友“追梦人”咨询:“户口在农村,想自建房,审批能否在原地基上修建?”牛滩镇官方回复指出,按照四川省的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有限。具体而言,宅基地的分配是按照户籍人口配置的,每人配置4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和30平方米的附属设施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对于房屋的建设面积,3人及以下的家庭,可以审批不超过120平方米,4人的户可以审批不超过160平方米,5人及以上的户不超过200平方米。若已有宅基地且想要修建住房或晒坝,务必向村委会提交审批申请,确保建筑活动合法合规。
最后,网友“天蓝”询问:“宅基地批准书到期后,我还能继续在上面修房吗?”潮河镇官方回复明确表示,依据相关政策,若已批准用于建房的农户自申请之日起,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建房。如果宅基地的批准书到期而没有修建,农户可以依据程序重新申请宅基地,继续建房。
此次官方的回复为广大农村居民在面临住房问题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农民朋友更好地理解农村住房买卖和自建房的政策。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实际交易和建设过程中,确保符合各项政策要求,不要随意操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农村住房买卖或自建房方面还有疑问,不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咨询,相信会获得更权威的解答。在此过程中,我们也要关注农村住房问题,为农民朋友提供更多帮助,助力乡村振兴。


运动鞋垫品牌排行榜前十名


惠而浦洗衣机哪一款性价比高


海信全自动洗衣机怎么样


曝山东男篮会在端午节后定主帅


荷兰2-1逆转土耳其


性侵中国女游客的韩酒店员工已返岗


窗帘轨道滑轮


皮卡汽车品牌排行榜前十名


土工膜生产厂家哪些


知名华裔哲学家成中英逝世
